1、高层建筑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、合用前室和消防电梯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量应由计算确定,或查表确定。当计算值与查表结果不一致时,应按两者中较大值确定。
2、层数超过32层的高层建筑,其送风系统及送风量应分段设计。
3、剪刀楼梯间可合用一个风道,其风量应按两个楼梯间风量计算,送风口应分别设置。
4、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楼梯间和合用前室。
5、楼梯间宜每隔二至三层设一个加压送风口;前室的加压送风口应每层设一个。
6、机械加压送风机可采用轴流风机或中、低压离心风机,风机位置应根据供电条件、风量分配均衡、新风入口不受火烟威胁等因素确定。
7、带裙房的高层建筑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,消防电梯前室或合用前室,其前室或合用前室应设置局部正压送风系统。